2022年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至2022年3月10日。本次《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
在《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到了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相关内容。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前,我国城市建筑工程用的混凝土都是施工现场即拌即用,为适应现代建筑业的发展和确保混凝土质量,国家出台了限制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大力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政策,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和社会资本的投入,逐渐形成了以材料加工制造生产预拌混凝土的现代产业,有力支撑了无数“大国建造”工程对混凝土生产质量、性能和保供要求,我国预拌混凝土的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已达到和超过国际先进水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规上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量达到28.6亿立方米;2021年近33亿立方米,工程泵送混凝土强度等级高达C100,泵送高度不断刷新世界纪录。这些工程技术的创新发展都离不开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持续不断地在材料设计与生产制造技术方面的创新。同时,在新时代绿色低碳创新发展中,预拌混凝土行业担当起环保利废、生产绿色低碳混凝土的重要责任。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已发展成为与建筑施工密切联系的但相对独立的材料加工制造业。
可以看到,在《征求意见稿》中,“二、标准”“(三)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进行了相关内容的修改,引起了混凝土行业的高度重视。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迅速与部分省市协会、业内骨干企业进行了深入讨论;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等也收到了众多企业的反馈意见。根据预拌混凝土行业当前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的实际和混凝土工程建设对混凝土质量性能不断提高的要求,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针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资质的要求,企业反映强烈。作为材料加工制造业,预拌混凝土工厂提供的是满足不同混凝土结构和施工要求的(硬化前)粘塑性混凝土产品。其生产工艺包括原材料的品类质量选择、材料组分配合比设计、各种原材料计量、均化、搅拌、运输到建筑工地,确保施工前的预拌混凝土的工作性能满足要求。预拌混凝土作为商品,其销售实际上是基于供应商的“质量信用”,因为混凝土的真实性能要等到28天后才能定论。工程实践表明,各个工艺环节都可能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成为结构工程安全隐患。混凝土的质量安全对混凝土材料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在各个相关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混凝土材料与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0万人以上,仅在预拌混凝土企业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在10万人以上,他们是“中国建造”的重要支撑。国家建设在高速发展,建筑、桥梁、铁路、隧道、海工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混凝土材料不断提出更高、更强、更耐久的需求,这使得预拌混凝土制造的专业性更强。在“双碳目标”下,各级政府部门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要求也不断提高,促使预拌混凝土制造加快向高端制造转型发展,这对预拌混凝土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技术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预拌混凝土行业从业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的要求为注册建造师。目前建造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已不能满足预拌混凝土产业发展的要求。在建造师的报考条件中,37个符合要求的专业中仅有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科专业在材料属性上与混凝土相关。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执业注册人员,并不符合预拌混凝土作为材料加工制造业的要求。与预拌混凝土行业密切相关的混凝土工程技术人员应为“从事混凝土和水泥制品及其生产工艺、施工技术研究、设计,进行工程应用、质量管控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混凝土搅拌站的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中只有约10%、15%的人员持有建造师职称上岗,鉴于此,协会希望仍按原标准执行。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的反馈意见中也表明态度,希望维持原标准。
就混凝土工程技术人员问题,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已进行相关工作的推进。在2021年启动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修编工作中,代表行业提出申请,并经过人社部专家的调研论证,已将“混凝土工程技术人员”列入新的职业大典,目前正在进行公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认为,改革应遵循“先立后破”的原则,在混凝土工程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没有完善之前,建议维持原有的资质要求不变,对上岗的和拟上岗的具有工程技术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和注册建造师进行混凝土材料设计生产制造与工程技术的职业培训。
各方意见还集中在关于技术装备的要求。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第三方物流已成为服务现代生产制造业的主要业态。目前,越来越多的预拌混凝土企业集团采用轻资产的方式,将混凝土的运输、泵送等业务交给专业化公司运作,双方签订合约对质量与服务条款进行约束,通过专业化的服务、质量控制保证了客户需求的实现,还可根据提供混凝土方量的多少调整设备使用的情况,既优化了企业资产结构,又提升了专业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是现已大量应用的方式,也是一种行业发展的必然。如按《征求意见稿》规定,每个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自有一定数量的混凝土运输车辆、泵送设备,会导致集团化企业的部分生产站点无法取得资质进行合法生产,也不适合预拌混凝土行业转型发展的发展趋势。因此,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建议提出,在对外包服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允许预拌混凝土企业集团采用混凝土运输、泵送业务等第三方服务。
同时,为推动绿色环保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建设,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列入鼓励类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线要求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的规定,对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选用技术先进的降噪、除粉、低能耗的设备,利用废水、废浆、废弃混凝土进行生产等,从而使企业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配置的要求,也有不同的看法。按照国家鼓励的培育发展行业大型骨干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创新能力的要求,我国预拌混凝土产业正在向集团化和跨地域发展。中建西部建设、中国建材股份、上海建工材料、金隅集团等一批集团化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规范业内竞争秩序、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预拌混凝土具有地产地销、即产即销、有效运输距离有限的特点,因此大企业集团主要以分散布局混凝土工厂(搅拌站)的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
为更好地利用企业的技术资源,更好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管控制,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支撑下,集团化大企业集团一般在一个城市建设一个技术中心试验室,服务当地多个分散生产工厂,实施“1+N”技术质量集中管控模式,这是预拌混凝土业态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但是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所有独立的搅拌站必须设立试验室,全面配备仪器、设备和人员,既不能优化配置资源,也增加了不必要的投资,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这种行政管理要求已不适合当今的产业发展要求。
为此,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建议允许集团化企业建立当地的中心试验室,全面满足对生产质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允许集团所属当地各预拌混凝土工厂(搅拌站)试验室按基本要求配置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实施集团化的质量安全集中管控和分散管控相结合。
同时,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还提出建议,将“实验室”改为“试验室”。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一贯以来都以“试验室”命名,“试验室”更符合当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对企业内试验部门的称谓,同时也与目前国家标准(如:《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中的用词统一。
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降低企业资质门槛,进一步践行“放管服”的改革思想,让更多优秀的机构和企业参与到建筑工程领域中。
Copyright © 2012-2022 郑州盛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人:秦经理、高经理 电话:13783622202 / 15238089993 0371-88816901
豫备案号:豫ICP备16006531号-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南侧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高纯石英砂设备